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新修订的《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》,完善现阶段搭建的建工平台股权架构,进一步规范关联方招投标的行为。
3月30日,太湖新城集团招采中心、法务审计中心、企业管理部及下属子企业建工集团,随无锡市招标投标协会一行赴南京交流工作。原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主任何平参加座谈。
座谈中,何平就新修订的《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》的制定过程和落实措施进行了介绍。重点解读了第三十九条“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,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、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,不得参加投标”的规定,并对新城集团建工平台股权架构的搭建提出了宝贵建议。
太湖新城集团招采中心将以此次交流为契机,持续加强与各部门的业务交流,深化对集团子企业的业务指导,充分发挥服务、保障、监督作用,为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贡献应有力量。